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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学榜样 争先锋”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2020-12-28 10:50  

【转载】关于开展“学榜样 争先锋”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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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院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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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各社团团支部: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为大力弘扬爱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矢志投身新时代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按照《云南省教育系统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学榜样、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在各班级、社团团支部开展“学榜样 争先锋”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活动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榜样 争先锋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

三、活动内容及流程

(一)各支部组织全体支部成员在活动场所站立,面向国旗,奏唱国歌。

(二)各支部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选取反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的文章、视频等内容进行学习,深层次感悟张桂梅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务实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内涵。

(三)各支部组织全体支部成员结合自己学习生活实际,畅谈如何以张桂梅同志等先进人物为榜样,立鸿鹄志,做追梦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体形式由各支部自行安排。

(四)全体支部成员站立,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团旗重温入团誓词,齐唱团歌,结束本次主题团日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班级辅导员、院学生会社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主题团日活动,对活动主题、内容、导向严格把关;各班级班委会、社团团支委要明确分工,合力协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群策群力挖掘本支部特色亮点,共同策划组织好本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各班级、社团团支部活动内容不得违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路线政策,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会公德。

(三)各班级班委会在活动结束后完成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并插附3—5张现场活动照片),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总支处,并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各团总支遴选3篇优秀总结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邮箱地址:ynjzytw123@163.com

(四)各社团团支委在活动结束后完成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报告(内容要求与班级团支部一致),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院学生会社团部对接人处,并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院学生会社团部遴选3篇优秀总结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邮箱地址:ynjzytw123@163.com)。

(五)本次提交的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将作为“十佳主题团日”评选依据,入选的优秀团支部将作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支部。

请各二级学院、院学生会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一研究部署,各班级、社团团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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